产品质量三包有哪些规定?

 
 
 
 
 
《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上述规定适用于一般产品质量的三包规定。针对不同的产品,国家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自行车、电视机、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农业机械产品、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微型计算机等。“三包”规定,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三包,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理的时间;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对于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
符或者涂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为了保证您购买的索尼VAIO笔记本电脑能够享受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索尼(中国)有限公司特作如下声明:

一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只为在中国索尼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VAIO笔记本电脑产品提供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产品附带的三包凭证中规定的三包服务。购买VAIO笔记本电脑,请认准索尼原厂保修标志及索尼指定VAIO笔记本电脑特许经销商(以下称“索尼特许经销商”)标志。 (备注1)
 
二  对非索尼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VAIO笔记本电脑产品,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无义务、亦不提供三包服务。 (备注2)
 
三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的VAIO笔记本电脑产品均为正规渠道流通之产品,请向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指定的索尼特许经销商购买,以确保您可以享受法律规定的合法消费权益。
 
四  本声明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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